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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(第六十五章)

古之善爲道者,非以明民,將以愚之。民之難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國,國之賊;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。知此兩者亦稽式,常知稽式,是謂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深矣,遠矣,與物反矣,然後乃至大順。

詩集

註解

明民:明,知曉巧詐。明民,意爲讓人民知曉巧詐。
將以愚之:愚,敦厚、樸實,沒有巧詐之心。不是愚弄、矇昧。此句意爲使老百姓無巧詐之心,敦厚朴實、善良忠厚。
智多:智,巧詐、奸詐,而非爲智慧、知識。
賊:傷害的意思。
兩者:指上文“以智治國,國之賊;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”。
稽式:法式、法則,一本作“楷式”。
與物反矣:反,通返。此句意爲‘德’和事物復歸於真樸。
大順:自然。

佳句

  • “玄德”深矣,遠矣,與物反矣,然後乃至大順。

翻譯

古代善於爲道的人,不是教導人民知曉智巧僞詐,而是教導人民淳厚朴實。人們之所以難於統治,乃是因爲他們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機。所以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家,就必然會危害國家,不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家,纔是國家的幸福。瞭解這兩種治國方式的差別,就是一個法則,經常瞭解這個法則,就叫做“玄德”。玄德又深又遠,和具體的事物復歸到真樸,然後才能極大地順乎於自然。

賞析

本章爲老子的社會政治觀。老子認爲社會政治的好壞常與統治者的統治方法有關,治政在於樸質而不智巧。如果統治者以智巧治理社會,社會就會產生不良的腐敗風氣;風氣敗壞,人們也就會變得狡詐虛僞起來,社會互相賊害的事就多起來,天下就不安定。如果統治者治政誠樸,講信用無機巧,民風也就隨之淳樸,社會也就容易安定。故本章也被河上公題爲“淳德章”。
然而,就是這一章卻常被人非議,也常被人理解爲是老子的“愚民之說”。陳鼓...

劉康德 · 老子鑑賞辭典 · 上海辭書出版社